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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信息报送系统的使用 (一)各报送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员负责管理本单位信息报送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要使用强密码并做到定期更换,不得把用户名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 (二)报送信息使用的计算机要专机专用,定期杀毒。 (三)用户登陆系统报送信息后,应在注销用户退出后,关闭浏览器,以确保系统安全。 六、政府门户网站稿件撰写规范 (一)标题 报送稿件标题应紧扣内容主题,以陈述句表达,尽量不使用标点符号,单位、地名等名称要使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字数控制在25字以内。 (二)内容 报送稿件内容以陈述句表达,文中出现的单位、地名等名称要使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日期以“年、月、日”表达,不用“今天”、“昨天”、“明天”等字样。尽量减少含糊语言。文中数字表述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要正确使用中文标点符号。稿件内容较长应分段表述,符合应用文基本要求。配合文稿的图片、表格应清晰,并有说明文字,图片大小为600×400,格式为JPG或GIF,视频信息以RM/RMVB格式为主。 (三)格式 报送稿件的格式必须先转换为TXT纯文本格式,再粘贴到信息报送系统。结构层次序为: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或者使用“第一”、“第二”、“第三”,“一是”、“二是”、“三是”。 (四)用语 报送稿件内容采用的语言要适合网络媒体特点。对已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报送时应注意对用词、语气做必要修改,如将“我旗市区”改为“旗市区”,“我局(办)”改为“呼伦贝尔市局(办)”,以便门户网站采用。非本部门原创信息,要在报送的信息文稿尾注明来源、作者姓名。 七、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1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市直有关部门办公室。 (二)考评内容。 1.信息被中央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情况。 2.信息被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情况。 3.信息被呼伦贝尔市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情况。 (三)计分标准。 考评按年度进行,考评时段为上年的12月份至当年的11月份。考评采取量化评分办法。 1.在线访谈。部门负责人访谈,在信息通报中标注为“部门负责人访谈”,300分/次;部门的业务处室负责人访谈,在信息通报中标注为“处室负责人访谈”,200分/次。 2.配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和各报送单位重点工作组织的内容解读类文章,在信息通报中标注为“政策解读”,100分/篇;门户网站抓取或链接各报送单位网站上发布的政策解读类文章,信息通报中标注为“抓取解读”,20分/篇。 3.各部门在门户网站发布的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等,在信息通报中标注为“征求意见”,50分/个。 4.门户网站采用各报送单位报送的稿件,在信息通报中标注为“报送信息”,5分/条。 5.门户网站抓取的各报送单位的信息,信息通报中标注为“抓取信息”,1分/条。 6.信息经门户网站上报被中央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在原分数基础上追加20分;被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采用的,在原分数基础上追加10分;经市政府门户网站约稿报送的原创性稿件,在原分数基础上追加10分。 7.失误扣分。对虚假失实的信息,一次扣减30分。 (四)考评反馈。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每季度下发呼伦贝尔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通报,公布各报送单位本季度得分和累计得分情况,同时在门户网站上实时公布最新的采用情况。每年年底前进行信息考评年终总结,对工作突出的报送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五)人员培训。 为提高门户网站信息质量,市政府办公厅每年将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门户网站培训班,对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室分管领导和信息员进行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