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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下称“双方”),本着进一步加强双边合作,推动两国人员合法往来、打击非法移民活动之目的,达成谅解如下: 一、双方在促进双边人员合法往来、打击非法移民活动方面合作良好,渠道畅通,成果令人鼓舞。双方将基于现有工作,依照双方参加或缔结的国际协议,并在遵守各自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继续密切合作,提升双方处理这一领域内存在问题的能力。 二、双方将进一步加强有关信息和资料的交流。上述信息和资料包括移民立法、出入境管理规定、打击非法移民活动的措施,以旅游、留学和商务为目的的合法旅行的机会。 三、双方同意,为方便双方贸易、商务、文化交流和相互往来,应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简化合法旅行者出入境手续。 四、双方同意,根据各自国家的实际情况,合作揭露“蛇头”组织参与犯罪活动的情况,鼓励两国人民通过现有的合法途径旅游、留学和从事劳务,并了解非法移民的危险性。 五、双方将进一步合作打击、摧毁和瓦解“蛇头”组织,并根据各自的国内立法对贩卖、走私人口者予以惩罚。 六、双方同意将就加速处理非法移民案件进行商讨,以期进一步提高效率,加快非法移民的核查与遣返过程。双方也将尽早讨论无证件非法移民的遣返问题。 七、双方决定今后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磋商,以便讨论双方存在的任何问题。双方同意,将在便利双边人员往来的大框架内,本着积极对话、友好协商的精神,合作打击非法移民活动。 八、双方将进一步采取具体措施执行上述合作: (一)举办共同宣传活动,以鼓励两国人员合法往来,反对非法移民; (二)合作以确保中国学生接触到真正的英国教育机构,而不被伪假学校所利用;英政府将建立有资质的私立院校登记制度以协助达到此目的; (三)英方采取强硬措施防止雇佣和剥削非法移民; (四)在辨别伪造和假冒文件培训方面进行合作; (五)确保劳工、学生和访问者在其合法停留期满前返回; (六)探讨就生物技术在移民控制中的作用进行合作并交流信息的可行性; (七)在二○○三年成功实施英国内政部聘请中国专家和英国专家在中国非法移民活动重点地区访问的基础上,考虑在必要时继续进行此种特殊安排; (八)进一步合作打击国际犯罪,包括协助非法移民的犯罪。英国执法联络官员将在北京与中方紧密合作,中国也将在伦敦派遣一名执法联络官员。 九、由双方负责执行本备忘录的官员定期向各自的外交部长、公安部长和内政部长提交备忘录所提事项进展的报告。 十、本备忘录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如果在该备忘录到期之前六个月,一方未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该备忘录,该备忘录将再延续五年,并依此 法顺延。对于因该备忘录的实施和解释引起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执行本备忘录。 经双方决定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可对该备忘录作出修改或补充。 本备忘录于二○○四年五月十日在伦敦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政府代表 政府代表 张业遂 拉米尔 (签字)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