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3-1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1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国鸭梨输往美国的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接上页]
Q。
  
  e.CIQ将留存标明所有出口果园地块的地图(见第Ⅲ条C项第3点)。
  
  B.检验日期、方法、合格标准等
  
  AQSIQ和CIQ保证:
  
  a.生长期的检查由CIQ按照标准指南实施(见第Ⅲ条B项第3点),并在收获前由CIQ和AQSIQ联合执行。
  
  b.按照检验指南对果园进行系统检查。严格检查出口区域的整个周边,以及周边以内的区域。检查官员应记录发现的有害生物和果园整体情况,以便对水果检查时,能预计检查结果。
  
  c.果园合格的标准将满足上述条件(第Ⅳ条A项)。
  
  d.当种植区不被批准时,CIQ应通知有关当事人,陈述不被批准的理由。
  
  e.当CIQ批准种植区时,应出具一份证书,在证书上应有证书号、日期、区域名称和地址、栽培区域、果园编号、出具证书的单位及签发官员信息。
  
  Ⅴ.关于检出梨黑斑病待定种的临时措施
  
  在梨黑斑病待定种(Alternaria sp.)的检疫性地位确定以前,对检出该病菌的中国出口梨,实施以下临时措施:
  
  备注:果园定义=(果园地块(block)是指“没有被自然障碍物(如道路、沟渠和高速公路)隔离开的单一水果的连续种植地”。)
  
  1.AQSIQ采取的措施:
  
  1.1如果检测到该病菌,该批鸭梨不得向美国出口。
  
  1.2一旦发现该病菌,果园地块则在该出口季节暂停出口。
  
  2.入境口岸查验
  
  在进口货物中检测到该病菌,该批鸭梨将被拒绝入境(销毁或转口);
  
  当果园地块的出口鸭梨第一次被检出该病菌,在本出口季节,该果园地块将被暂停出口。如果同一包装厂被二次检出该病菌,在本出口季节,将被暂停出口,直到得到满意结果。CIQ不再为来自暂停的果园和包装厂的鸭梨出具植检证书。暂停将在AQSIQ接到APHIS通知之日起生效。对于暂停以后出具植检证书的鸭梨,将不允许入境。
  
  Ⅵ.处理
  
  对来自山东省的鸭梨按下列要求采取冷处理〔T107(f)〕*:
  
  温度 冷处理时间
  
  32°F以下10天
  
  33°F以下11天
  
  34°F以下12天
  
  35°F以下14天
  
  *如今后对本工作计划无附件修改,冷处理将继续实施。
  
  Ⅶ.装运要求
  
  贮藏期间的出口查验包括植物有害生物(昆虫、螨类、软体动物和病害)、出口包装箱和防止来自批准种植区以外水果的混入。为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应按下列程序采取措施:
  
  1.对水果的查验应在水果包装箱装入运输车前在储存库内进行,对装运车辆进行检查以确保无植物残体。查验和装车应至少在日落前30分钟结束,并按照第Ⅲ条
  B项第2点进行。
  
  2.证明不带有害生物的出口水果,将在CIQ监管下装入集装箱并加封。在AQSIQ的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栏中应注明封号。
  
  Ⅷ.入境港检验
  
  A.出口水果在到达时将被检验。
  
  B.如果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将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如无已知的处理方法,APHIS将通知进口商该批货物将被销毁、退运或转口。APHIS应将上述截获情况及时向AQSIQ通报。
  
  Ⅸ.项目的审核和评价
  
  A.如需要,APHIS国际部区域主任或其委托人将访问中国产区,监督项目实施。
  
  B.2003年,APHIS将派两名官员赴中国监督项目执行情况。如果在2003 ̄2004年出口季节出现植物检疫问题,APHIS将在2004年另派两人检查组赴中国考察。如果在2004 ̄2005年出口季节之后出现检疫问题,AQSIQ应在下一出口季节开始前两个月向APHIS发出正式邀请,对产区进行考察。AQSIQ须正式邀请APHIS派不多于两名官员,并与AQSIQ代表一起对产区的果园、加工厂和冷库进行联合检查和核实。在每省的考察时间不超过7天。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和公杂费将由出口企业承担。除正式邀请信外,AQSIQ应向北京的APHIS办公室提供种植者、包装厂名单及详细标有所有果园地块的示意图。
  
  C.根据情况变化的通知,在此建立的程序将被修改,否则,本工作计划要求将一直有效。
  
  Ⅹ.合作
  
  在适当的时间内,APHIS和AQSIQ将就如下概述的合作条款达成一致。合作条款将使双方满意,并成为工作计划的附件。合作研究结果将影响今后对本工作计划的修订。这些合作条款将包含在名为“合作条款”的单独文件中。
  
  AQSIQ和CIQ同意就中国鸭梨上发现的链格孢菌Alternaria株系的致病性进行研究,以增进对该病菌有关特性的了解。合作研究将提出未来附件所确定的信息和研究的需要,通过双方合作与信息的交流,开展鉴定、调查和防止链格孢属真菌的传播扩散等方面工作。研究期间,双方同意遵守将来附件的“合作条款”。
  
  本工作计划于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在华盛顿签署,由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利坚合众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
  
   代表                      代表
  
   夏红民                     博比·阿克德
  
   (签字)                     (签字)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