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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3-05-27
【实施时间】 2003-05-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2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2003)

[接上页]

  双方高度重视中俄合作打击非法移民等跨国犯罪,促进执法合作。根据业已达成的协议,双方将成立中俄移民问题联合工作小组,并于近期投入工作。
  
  五
  
  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是两国元首倡议成立的双边民间友好组织。成立六年来,委员会为扩大双方民间交往、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加深传统友谊、巩固中俄关系的社会基础作出了贡献。
  
  在北京召开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是今年中俄关系的一件大事。双方将密切合作,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全会取得成功,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两国青年、文教和实业界之间的联系和旅游领域的合作。
  
  六
  
  当今世界正发生着复杂、深刻的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的主题,求和平、盼稳定、促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但天下仍不太平,一些原有矛盾长期未得到解决,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强权政治和单边主义给这个本不安宁的世界增添了新的不稳定因素,国际恐怖主义已成为全球性威胁和公害。
  
  历史经验和现实都表明,要解决影响国际安全、稳定与共同发展的全球性问题,应对共同挑战,必须依靠各国和各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加强国际合作。
  
  中俄主张,应以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为基础建立多极、公正和民主的国际秩序,各国应建立合理的相互关系,实现和谐共存。各国应致力于实现共同繁荣,以相互尊重和考虑彼此利益、鼓励和发展经济联系和合作原则为基础建立相互关系,促进文化交流与交往,在安全领域相互信任、相互协作,促进树立以平等、合作和考虑彼此关切为基础的新安全观。应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争端,巩固和完善国际关系体系,保障联合国在当代世界中的主导地位,促进实现发展模式多样化。世界多极化乃大势所趋,但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需要整个国际社会共同努力。
  
  双方指出,中俄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作为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对未来国际政治、维护和平、保障全球安全与稳定具有原则性意义。中俄伙伴关系,包括两国在联合国和其他多边论坛上的协作,是对加强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大贡献。两国通过各种渠道,在不同级别上,定期就国际生活中的广泛问题进行外交协调,有效地促进了当今全球和地区问题的解决。
  
  双方声明,将继续就国际事务进行磋商与协作,愿同其他有关国家一起,为实现持久和平与稳定、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而不懈努力。
  
  七
  
  双方强调,应以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为基础,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争端和危机,以多边形式解决全球和地区问题。
  
  联合国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形势下,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十分重要,双方决心为加强联合国体系而继续努力。
  
  双方认为,联合国因其权威性、普遍性和积累的独特经验,理应在保障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协调作用。必须共同努力,建立一个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应对新挑战与新威胁的普遍体系,以保障国际稳定、安全和可预见的发展。这一体系应符合每个国家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经济的持久发展与稳定,符合国际安全不可分割的原则,并应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及其他国际法准则为基础。它应具有全球性和普遍性,可保障根据新威胁、新挑战之间的相互联系采取一揽子解决办法。
  
  八
  
  中俄就战略稳定问题保持着经常对话。双方一致认为,在新的国际安全形势下,切实维护全球战略稳定,积极促进裁军进程和加强多边军控,有效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双方将继续加强各层面的协调与合作,推动上述领域的国际努力。中俄在裁军谈判会议上共同提出了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的国际法律文书要点草案。双方将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继续有关工作。
  
  九
  
  中俄认为,应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伊拉克国内的稳定。首要任务是解决伊拉克人道主义问题。双方同意为此继续努力,并将向伊拉克人民继续提供援助。
  
  双方声明,伊拉克危机应回到在联合国框架内政治解决的轨道上来。联合国应在伊拉克战后重建中发挥中心作用。中俄深信,只有在联合国框架内,在安理会有关决议的基础上,伊拉克问题,这个当今世界最复杂的问题之一,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双方认为,必须确保伊拉克的主权、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尊重伊拉克人民的意愿和自主选择,及其支配国家自然资源的权利。在伊拉克战后安排和重建过程中应考虑其邻国及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与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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