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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08]242号
【颁布时间】 2008-11-10
【实施时间】 2008-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44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南宁生活指南》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编纂出版《南宁生活指南》系列专辑,其中首部2008年版将在2009年6月以前完成编纂出版工作。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南宁生活指南》的编纂出版工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南宁生活指南》编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编纂出版《南宁生活指南》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以反映群众生活需求、体现群众切身利益、代表群众愿望的消费文化为切入点,构建首府城乡文化服务体系和实施城乡公共文化工程,全方位展现首府南宁浓郁厚重的文化特色,为海内外人士开辟一个了解和认识南宁的文化平台,进一步提高南宁的文化品位,树立“开放南宁、文化南宁”的城市新形象。《南宁生活指南》初步设计总篇幅共4篇23个专栏,内容广泛,几乎涉及社会公众生活的所有领域。编纂工作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做好《南宁生活指南》的编纂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落实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科室)负责,积极配合《南宁生活指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确保编纂工作顺利进行,如期完成。
  
  二、主要承编单位全力以赴,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南宁生活指南》的编纂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我市负责组织推进编纂工作的牵头单位,广西社会科学交流研究会、广西雅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分别为承编单位和设计制作单位。牵头单位、承编单位和设计制作单位要全力以赴,切实加强领导、管理和协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按照《南宁生活指南》编委会的总体部署和总编部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荐入编单位(商家)和提供文字图片资料。
  
  三、明确《南宁生活指南?2008》各专栏的牵头协调单位和责任单位
  
  《南宁生活指南?2008》各专栏负责推荐入编单位和组稿工作的牵头协调单位和责任单位分别是:
  
  1.卷首篇-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现代宜居城市建设概况-市建委;
  
  3.城市景观-市建委、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
  
  4.城市公共服务-市行政审批办、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5.交通运输-市交通局;
  
  6.信息服务-市信息办、市邮政局;
  
  7.文化产业-市文化局、市广电局;
  
  8.教育发展-市教育局;
  
  9.医疗卫生-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10.金融服务-市金融办;
  
  11.法律服务-市司法局;
  
  12.购物时尚-市商务局;
  
  13.特色美食-市工商局;
  
  14.宾馆饭店-市旅游局;
  
  15.旅游产业-市旅游局、大明山风景区管委会、昆仑关风景区管委会;
  
  16.节庆文化-市旅游局;
  
  17.娱乐休闲-市文化局;
  
  18.房地产业-市建委;
  
  19.会展经济-市大型活动办;
  
  20.专业市场-市商务局;
  
  21.园区经济-市开发区办、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宁-东盟经济园区管委会;
  
  22.发展前景-市发改委;
  
  23.名录篇-广西社会科学交流研究会。
  
  各牵头协调单位也是负责推荐入编单位和组稿工作的责任单位,对组织、推荐、筛选入编单位和组稿工作要高度重视。各入编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按照《南宁生活指南》编委会、办公室和牵头协调单位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附件:1.《南宁生活指南·2008》编纂总体方案(略)
  
  2.《南宁生活指南·2008》栏目设置及篇幅计划表(略)
  
  3.《南宁生活指南·2008》栏目设置和组稿责任单位明细表(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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