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百政办发[2008]139号
【颁布时间】 2008-11-07
【实施时间】 2008-1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47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东合片区:百色学院运动场、百色卫校运动场;应急疏散路线:城乡路、江滨二路、城西路。
  
  (七)百林片区:祈福高中运动场;应急疏散路线:城西路、东增路。
  
  (八)江滨片区:江滨二路;应急疏散路线:江滨一路、江滨二路。
  
  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较远的居民,可根据就近原则,按照实际情况先疏散到附近空旷地带或学校操场。
  
  三、避难场所保障体系建设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起各类保障体系,确保避难场所正常运行。
  
  (一)组织保障体系建设。
  
  1. 地震、发展改革、建设、财政、民政、国土资源等部门会同社区及相关部门,根据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预案,建立避难场所指挥机构,按照应急预案,合理安置灾民;制定疏散、引导、安置的工作程序和场地内功能设置手册,保证救灾工作有条不紊。
  
  2. 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指挥部。
  
  总 指 挥: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市长
  
  成员:地震、财政、公安、民政、建设、市政管理、卫生、社区及避难场所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负责协调指挥人员疏散、人员安置、物资供给、警力安排、道路疏通、卫生清理等工作。
  
  指挥部设在市数字地震指挥中心。
  
  (二)组织协调保障体系的建设。
  
  市人民政府:根据受灾情况和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安置避难群众,调用物资、设备,调配人员。
  
  市地震局:负责避难场所预案的制定,协助市人民政府做好应急避难的组织、宣传工作,及时通报震情,做好灾情评估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做好群众的疏散工作,引导居民就近到避难场所,配合卫生、公安部门做好伤员救治和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开展宣传工作,发放居民应急宣传手册,配合疏导安置人员。
  
  (三)安全生活保障体系建设。
  
  市民政局:迅速设置避难场所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帐篷搭建工作,保障避难场所所需物资和粮油、食品、水等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
  
  市市政管理局和供电部门:负责基础设施的配置,供电、供水设施的维护,震后水、电的供给。
  
  (四)环境保障体系建设。
  
  市卫生局:负责现场抢救、医护及转运伤员,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给,建立临时治疗点,负责避难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社区、志愿者、武警部队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避难场所管理单位(市体育局、森林广场管理处)配合民政、商务、公安部门,做好对灾民引导疏散、后勤的保障等,负责灾民日常生活区的管理,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各类标示牌的设立。
  
  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公共设施的保护,公厕的搭建,生活垃圾的处理,防止随意搭建现象,确保避难场所能够发挥正常的功能。
  
  (五)治安维护体系建设。
  
  市公安局,武警百色市支队:负责人员的疏散转移,维护避难场所治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特殊情况下,在灾区实行特别管制。
  
  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
  
  (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在今后城市建设中,必须充分考虑应急避难场所的需要,并在城市规划中明确避难场所建设地点、内容,做到统筹考虑,综合利用。
  
  (二)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管理,按照平灾结合原则,建立的应急避难场所,遇有地震、火灾、洪水、爆炸等突发重大灾害时方可启用,平时完全服务于本身原有的功能。在已确定为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上新、扩、改建(包括空中架线)时,必须报经地震部门审核,未经许可,建设、市政管理、规划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三)各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县城人口状况、地域特征编制县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