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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字[2008]228号
【颁布时间】 2008-11-05
【实施时间】 2008-1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49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文博中心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临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文博中心建设项目是巴彦淖尔市西区建设的重点工程之一,为了快速、有序、高质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巴彦淖尔市文博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王建平 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罗永纲 市政府副市长
  
  云治厚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
  
  邢国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薛维林 市建委主任
  
  周玉峰 市发改委主任
  
  艾宝明 市科协主席
  
  贾林 市财政局局长
  
  郝忠 市规划局局长
  
  孙玉宝 市国土局局长
  
  刘还俊 市文体局局长
  
  蒋新国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张少坪 市人防办主任
  
  苏建新 市新区建设办主任
  
  张喜林 市气象局局长
  
  朝鲁花 市妇联主席
  
  菅江左 市团委书记
  
  雍淑军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王志和 临河区政府副区长
  
  王召元 黄河西部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
  
  ㈠综合、财务管理组
  
  组长:苏建新 市新区建设办主任
  
  副组长:徐国庆 市新区建设办副主任
  
  成员:由市新区建设办内部抽调
  
  ㈡工程管理组
  
  组长:徐国庆 市新区建设办副主任
  
  副组长:霍文表 市新区建设办工程科科长
  
  郝文明 市建委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员:兰宏建 市新区建设办工程科
  
  王振荣 市新区建设办工程科
  
  李文胜 市建委质量监督站工程师
  
  ㈢工程造价管理组
  
  组长:杨忠 市建委造价管理站站长
  
  成员:落银柱 市建委造价管理站副站长
  
  陈明 市建委造价管理站副站长
  
  孙力彬 市建委造价管理站造价师
  
  王炯魏 市建委造价管理站造价师
  
  何聪芝 市建委造价管理站造价师
  
  ㈣工程监督组
  
  组长:张波 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
  
  成员:从市纪委监察局抽调
  
  二、工作职责
  
  ㈠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文博中心建设项目工作,研究制定推进项目的重大措施,决定项目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㈡综合、财务管理工作组职责
  
  ⒈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日常工作,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全面掌握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⒉按照领导小组的决定,审查、管理项目资金。
  
  ⒊按照会计核算中心要求,做好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会计帐册,完善各种手续,做好各类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审核、及财务凭证、帐簿等资料整理存档,做到台帐齐全,账目清楚,数据准确,手续完备。
  
  ㈢工程管理工作组职责
  
  ⒈贯彻国家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法规、规程规定。
  
  ⒉组织工程专题会议、施工方案审查、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⒊参与监理招标工作,为领导小组与投资方选择建设单位,提供基础资料。
  
  ⒋组织办理建设工程前期手续。
  
  ⒌协调各管理及参建单位之间的关系。
  
  ⒍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客观条件变化引起的有关工程量变动、材料代用等事宜的签证认可工作。
  
  ⒎督查监理工作,参加由监理单位主持的工程例会,处理有关问题。
  
  ⒏参与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招标投标及考察,提出质量技术要求。
  
  ⒐配合监理单位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及稳蔽工程的验收,负责各种材料、试块实验见证取样。
  
  ⒑负责工程资料的、整理、上报归档工作,做好各种工程技术会议记录。
  
  ⒒深入现场,对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决议、决定处理意见、工程变更等进行跟踪落实,随时反映现场发生的各种情况。
  
  ⒓协调质监站、安监站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⒔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职责
  
  1、负责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定工作。
  
  2、负责工程造价方面价格信息的提供及造价管理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㈤工程监督工作组职责
  
  ⒈负责监督各项工程招投标工作。
  
  ⒉负责监督各类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工作。
  
  ⒊负责监督城建资金使用情况。
  
  ⒋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及建筑市场管理程序情况。
  
  ⒌负责监督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情况。
  
  ⒍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三、工作规则
  
  ㈠文博中心的勘察、监理、建筑施工、设备采购均按《招标投标法》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合理低价的原则选择施工单位。
  
  ㈡为了杜绝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凡需变更的项目,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过监理公司、工程建设组严格审查、设计单位认可后上报文博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组审批,变更较大的项目交由文博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决定。
  
  ㈢资金使用上要做到专款专用,拨付工程款时由工程管理提出进度计划,由文博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组审核后,报文博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组长签字后予以生效。
  
  ㈣严格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对其总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时,必须经文博中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书面认可,择优确定施工分包单位,并订立书面分包合同。
  
  ㈤参与文博中心建设的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一律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不准随意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礼品。
  
  ㈥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建筑市场管理程序。
  
  
二00八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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