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农业部
【发文字号】 农科教发[2006]7号
【颁布时间】 2006-12-22
【实施时间】 2006-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54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培养“双师型”教师为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以发展数字化技术为重点,加强条件建设;以满足农民需求为目标,加强教学资源建设;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重点,建立有序高效的办学机制。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造就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有组织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6000万人次,绿色证书和专业农民科技培训1000万人,提高农民的科学种养水平,增强适应市场的能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1000万人,技能培训500万人,职业技能鉴定10万人,提高农民的法律、安全和维权等意识,增强转岗转业的职业技能;培养中高等职业技术人才80万人,使接受教育的农民既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
  
  制作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广播电视节目4000小时,出版发行农业科技录音带80万盒,光盘500万张。力争50%省级农广校和1/3地县分校有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时段,播出总时间达到20万小时。新建5000个农民科技书屋和5000个农村大喇叭广播站。
  
  加快办学条件建设步伐。提高中央校和省级学校教学资源制作和传播的能力,增强县级学校接收教学资源和辐射的能力,加强村级教学点建设,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建立满足需要的专兼职农民教育培训师资库。
  
  积极承担各联合办学单位的农民教育培训任务,成为联合办学单位工作向农村延伸和为农民服务的有效载体。
  
  三、实施重点
  
  (一)大规模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积极承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以村为单位,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以科技为主的综合性培训。继续实施绿色证书工程,推进绿色证书进农户、进军营、进中学,做大、做强绿色证书品牌。大力推进培训教师进村、媒体资源进村、人才培养进村,建立新型农民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卫星网络、互联网络、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等手段,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农业技术,传播致富信息。
  
  (二)深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积极开展以权益维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和劳动安全与卫生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引导性培训。以就业为目标,市场为导向,按照“七个一”模式,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培训需要,加强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教学资源建设。积极承担“阳光工程”和扶贫开发、移民等部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严格执行项目制度,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加快培养农村实用人才。重点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进一步下沉中等学历教育工作重心,将教学班延伸到乡村,就地培养村级带头人、种养加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科学规划中等学历教育专业架构,加强教学环节管理,完善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和监督评价体系。稳步推进中专后继续教育,重点抓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质量监控和政策落实,争取中专后继续教育与高等教育相衔接;进一步办好联办、自考助学和网络教育等类型的合作高等教育,规范教学,提升质量。
  
  (四)有效提升农民教育培训能力。依托农民科技培训“三级平台”建设,使中央校和省级学校成为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媒体资源制作与传播平台,使一批县级农广校成为手段先进、适应需求、灵活高效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辐射平台。举办各级校长和师资培训班,开展教学评比,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明确教师岗位要求,推行持证上岗。聘请有关专家和农技人员为兼职教师,扩大教师队伍。
  
  (五)切实加大教学媒体资源开发与传播力度。争取项目和资金投入,充实和改善教学媒体资源建设条件;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提高媒体制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与有关媒体制作单位的合作,引导其积极参与农民教育培训教学媒体资源建设;加强选题论证工作,提高教学媒体资源的针对性,大力开发品种齐全、数量众多的各类教学媒体资源。拓宽教学媒体资源传播渠道,增加地方各级电台、电视台播出时间,强化卫星网络和互联网络的传播能力,提高教学图书、VCD光盘等发行数量,满足农民对教学媒体资源的多元化需求。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