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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山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8]90号
【颁布时间】 2008-11-04
【实施时间】 2008-1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65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拨付“两烟”打假打私工作经费的通知

州烟草专卖局、州财政局:
  
  今年1至10月,全州的“两烟”打假打私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两烟”打假打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遏制了“两烟”非法经营活动蔓延势头,较好地维护了全州“两烟”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为及时解决“两烟”打假打私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确保“两烟”打假打私工作的顺利开展,州人民政府决定:由州烟草专卖局负责筹集“两烟”打假打私工作经费10万元,于2008年11月15日前划拨到州财政局;州财政局收到州烟草专卖局拨付的“两烟”打假打私工作经费后,将其划拨到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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