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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根据市长、副市长的工作分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卫自光秘书长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人民武装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市编办、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接待办、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 主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兼管市效能办、信用办、应急办的工作。 黄善武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统计局、法制办、国资委、政务服务中心、驻京联络处、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办、世行办、政府采购中心、振宁公司、壮宁公司、沛宁公司、威宁公司、金宁公司、轨道公司、投资开发公司、农工商公司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各金融、保险、证券、信托机构。 协助秘书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厅日常工作。 罗大光副秘书长 专职负责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工作;兼管市开发区办、信用办的工作。 许广英副秘书长(兼) 主持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全面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联络工作。 覃善开副秘书长(兼) 主持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邓卫民副秘书长(兼) 主持市贸促会全面工作。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志办、社会科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档案局、大型活动办、南宁日报社、驻邕新闻机构、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文联、红十字会、社科联、各民主党派。 李耕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民委、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水利局、农业局、人口计生委、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信访局、扶贫办、应急办、调处办、农机化管理中心、应急联动中心。 协助副市长联系南宁警备区、预备役师高炮团、武警市支队、消防支队、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宗教局、流动人口办、残联、气象局,各县人民政府。 周异助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商务局、旅游局、外事办、侨办、台办、口岸办、信息办、招商促进局、供销社、青秀山风景区管委会、大明山风景区管委会、昆仑关管委会、国际会展公司。 协助副市长联系市工商局、工商联、科协、侨联、贸促会、海关、边检、检验检疫工作。 黄润斌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工作委员会、环境保护委员会、土地储备经营管理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委员会、规划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房产管理局、园林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人防办、重点办、地震局、房改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三街一区”办、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城投公司、堤岸公司。 协助副市长联系各城区人民政府。 王永超副秘书长 协助副市长分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经委(中小企业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开发区办、信用办、二轻集体工业联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华侨投资区)管委会、相思湖新区管委会。 协助副市长联系广西中烟公司、南宁供电局、烟草专卖局、质监局、南宁铁路局、各通信单位、邮政局,海事、民航工作。 兼管市金融办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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