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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保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保政发[2008]139号
【颁布时间】 2008-11-01
【实施时间】 2008-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67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7-2008榨季蔗糖产业考核奖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2008榨季,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蔗糖产业取得了产销两旺的好成绩,共入榨甘蔗252.36万吨,生产食糖29.98万吨,实现产值9.77亿元,实现利税1.04亿元。按照《保山市蔗糖产业考核奖励办法》(保政发〔2005〕142号)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区及制糖企业2007/2008榨季的甘蔗入榨量进行了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现将兑现奖励情况通知如下:
  
  奖励隆阳区人民政府13.89万元、龙陵县人民政府11.11万元、施甸县人民政府6.32万元、昌宁县人民政府15.042万元、腾冲县人民政府1.988万元、保升龙糖业集团公司8.158万元、龙陵县康丰糖业集团公司10.984万元、昌宁县恒盛糖业集团公司2.431万元、腾龙糖业有限责任公司0.109万元、昌宁县红庆糖业公司0.623万元。
  
  希望受奖励的县区和企业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全市蔗糖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同时,希望各制糖企业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找准差距,强化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OO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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