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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去文 尊敬的莱索托王国外交大臣 莫特索黑·托马斯·塔巴内马塞卢 尊敬的大臣: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荣幸地确认,我们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应莱索托王国政府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派遣由7人组成的医疗队赴莱索托工作(具体科别详见附件)。医疗队在莱索托的工作期限自其抵达之日起为两年。 第三批医疗队享受中莱两国政府1996年11月5日签订的关于派遣中国医疗队赴莱索托工作议定书规定的同等待遇。 如果尊敬的部长能够代表贵政府来函确认上述事宜,那么,本函和尊敬的部长的回函将成为中莱两国政府1996年11月5日签订的关于派遣中国医疗队赴莱索托工作议定书的补充协议。 顺致崇高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莱索托王国 特命全权大使 张宪一 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中国医疗队专家名单如下: 专家 人数 1.妇科1人 2.牙外科1人 3.内科1人 4.耳鼻喉科1人 5.矫形外科1人 6.翻译1人 7.厨师1人 莱方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张宪一阁下 阁下: 我谨代表莱索托王国政府,对阁下并通过阁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表示诚挚的谢意。感谢他们对莱索托政府和人民的继续友好的和技术方面的支持。 阁下,为答复您2000年11月14日的来函,我荣幸地确认,莱索托王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根据莱索托王国政府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向莱索托派遣一支由7人组成的医疗队赴莱索托工作。医疗队的人员组成是:妇科1人,牙外科1人,内科1人,耳鼻喉科1人,矫形外科1人,翻译1人,厨师1人。医疗队员在莱索托的工作期限自其抵达莱索托之日起为两年。 第三批医疗队享受中莱两国政府1996年11月5日签订的关于派遣中国医疗队赴莱索托工作议定书规定的同等待遇。 我愿意确认阁下2000年11月14日来函和本函将成为莱中两国政府1996年11月5日签订的关于派遣中国医疗队赴莱索托工作议定书的补充协议。 顺致崇高敬意。 莱索托王国外交大臣
莫特索黑·托马斯·塔巴内 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