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加大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宣传解释工作的力度 各级广电局、物价局和网络公司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必要性、有线电视数字化的意义和作用,积极普及数字电视知识,解答群众疑问和解释工作,引导新的收视习惯和消费观念,争取广大用户的支持和理解,确保有线数字电视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文化娱乐、科学教育、信息服务等重要作用。畅通用户咨询、反映问题的渠道,确保社会稳定。 六、加强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网络公司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减免收费对象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各级物价部门要及时受理和查处用户的价格投诉和举报,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予以查处,切实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七、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三年。在试行期间,省物价局将根据有线数字电视网络运营成本的变化情况,加强成本监审,适时调整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费标准。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