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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快建设沿黄城市带(群),奋力打造黄河金岸”的战略部署,提高黄河堤防标准,完善功能,根据自治区政府主席办公会议纪要(2008·第3次)精神,现就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银川市现有黄河堤防83.8公里,设防标准20年一遇,对有效防御河洪灾害效益巨大。但现状堤防未达到设防标准,防洪标准低,弯道多,布局不尽合理,功能单一,综合效益不明显。因此,加快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建设,对提高区域经济竞争力,拉动全区经济快速增长,为“黄河金岸”的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践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建设,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以综合治理和有效利用黄河资源,发展沿黄经济为核心,以黄河防洪工程建设为主题,整合资金、集中力量,构建“防洪保障线,抢险交通线,生态景观线”,打造“黄河金岸”的综合性水利工程。 工程建设应遵循统筹协调、总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明确权责、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体目标是建设以防洪保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生态农业、湿地保护、休闲娱乐、旅游观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的黄河堤防,全面改善永宁县、兴庆区、贺兰县防洪核心区域堤防工程状况,解决沿河地区经济发展盲点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和黄河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构建沿河经济通道。 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 黄河堤防银川段全长83.8公里,分两期实施,在两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第一期实施72公里,其中,永宁县段自望洪镇第一排水沟入河口至双坟沟,长21公里;兴庆区和贺兰县段为其境内全段,长度分别为28公里和23公里。 --堤防土方填筑及附属工程。堤防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洪水。设计堤顶宽12米,为双向四车道。新建、改造渠涵、沟涵、生产桥等穿堤建筑物及其他水利设施,改造现有灌排体系。 --堤顶硬化及交通桥工程。按双向四车道设计,总宽12米,堤顶铺柏油,新建穿堤交通桥。 --堤防防护林工程。修复堤防临水侧天然湖泊、湿地、滩涂、林地、经果林。背水侧建设宽幅林带。 四、责任分工 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由市级统一规划,统一审定设计方案,督促、指导县区政府实施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一把手要负总责,靠前指挥、精心组织、明确任务,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市水务局负责协调自治区水利厅抓紧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审批,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督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市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和协调落实有关补助资金;市规划局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查;市国土资源局要指导、协助县区做好征地工作。 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要积极向自治区争取工程建设资金。市财政负责对兴庆区段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给予补助,对永宁县、贺兰县段堤防工程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市国土资源局要争取落实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资金;市交通局、市园林局要积极争取自治区交通厅、林业局的相关建设资金。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9月29日--10月20日) 相关县区要进一步细化工程年度计划,实行领导包段,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各县区水务部门要分派技术人员负责好段上的技术指导。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10月20日-2009年4月30日) 各县区党委、政府要认真组织,尽早安排,每个县区要建1个示范点,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工作,掀起全市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的热潮。兴庆区2009年1月10日前完成28公里的土石方填筑工程;永宁县12月30日前完成其境内21公里的土石方填筑工程,保证与兴庆区南界堤坝连通;贺兰县12月30日前完成其境内23公里土石方填筑,保证与兴庆区北界堤防连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