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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8]241号
【颁布时间】 2008-10-29
【实施时间】 2008-10-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1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2008年12月上旬召开全市的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会,通过经验交流,推动全市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的全面进展。要弘扬水利精神,建立梯度递进的激励机制,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5月4日--5月20日)
  
  按照工程规划设计标准及实施计划安排,认真检查指导,确保建设任务顺利完成,达到优质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成绩优异的县区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表彰奖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市直成员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实施黄河标准化堤防工程作为近期水利工作的重点,积极主动调整思路,统筹安排,要按照本部门的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实施,整体推进,务求工程建设取得实效。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成立黄河银川段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梁积裕 银川市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克善 市政府副秘书长
  
  金平 市水务局局长
  
  陈淑惠 兴庆区代区长
  
  李建军 永宁县县长
  
  李鸿儒 贺兰县县长
  
  成员:
  
  段小平 市发改委主任
  
  杨杰 市财政局局长
  
  马全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蒋珊珊 市规划局局长
  
  徐庆林 市园林局局长
  
  高云山 市交通局局长
  
  刘福 市农牧局局长
  
  买锐华 市旅游局局长
  
  雍辉 市水务局副局长
  
  郝希奋 兴庆区副区长
  
  刘鹏 贺兰县副县长
  
  段伏林 永宁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金平兼任,副主任由雍辉兼任,成员由水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的职责,确保完成任务。
  
  (二)落实责任制。对工程涉及到的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按照职责分工,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推进机制和严格的考评制度。各成员单位要从全局出发,增强组织观念、责任意识,既要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又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合力。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互通信息,及时沟通,并共同研究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严格基建程序,加强建设管理
  
  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监理“三项制度”。兴庆区、永宁县、贺兰县政府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要建立全优标准目标体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各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人力资源,组建项目法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全面实行建设规范合同管理制,引入竞争、激励、调控,保障和监督制约机制,全面实施目标管理和责任制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监理单位应作好现场控制;水务部门应履行好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行为,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及时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四)实行奖惩机制。领导小组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随时组成检查督查组,对县区及部门开展的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部署滞后、组织落实不力的,予以批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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