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山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文政发[2008]87号
【颁布时间】 2008-10-29
【实施时间】 2008-10-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1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全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必须于2008年底前成立并正式挂牌运行。为此,州人民政府决定组建“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加挂“文山州人民政府投资服务中心”牌子。现就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办公场所的划分作如下通知:
  
  一、以现设在州商务局办公大楼的“文山州人民政府投资服务中心”为基础,再增加部分用房,作为即将组建的“文山州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的办公场所。
  
  二、州商务局办公楼一楼门厅、二楼、三楼全部划给州政务服务中心(投资服务中心)管理使用。
  
  三、办公大楼一至三楼的门厅、楼梯间、通道、电梯等公共设施与州商务局共用。其中一、二、三楼的楼梯间、通道由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电梯由州商务局管理和维护。门厅的使用由州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安排,首先满足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需要。
  
  四、办公大楼后面的停车场、绿化带等公共部分实行共用,平时的管理和维持由州商务局负责。
  
  五、办公区域内涉及物业管理等其他方面的具体问题,由州政务服务中心与州商务局具体协商确定。
  
  六、在州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前,中心的办公用房交由州招商局管理。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