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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0-07-05
【实施时间】 2000-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元首杜尚别声明

[接上页]

  各方认为,在亚太地区部署集团性的封闭的战区导弹防御系统将破坏该地区的稳定和安全,导致军备竞赛升级。各方支持中国关于反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形式将台湾纳入战区导弹防御系统计划的立场。
  
  九、各方声明,今年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签署30周年,这一条约经受了时间的考验,证明它是遏制核武器扩散威胁的有效工具,降低了核冲突爆发的危险。各方支持赋予该条约以真正的普遍性。
  
  十、各方支持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建立中亚无核区的倡议,认为中亚无核区条约应符合业已实施的同类文件的原则和标准。
  
  十一、各方对阿富汗持续不断的军事政治对抗深表关切,认为这对地区和国际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各方支持联合国在政治解决阿富汗冲突方面所做的努力及其主导作用,呼吁冲突各方保持克制,在考虑阿富汗社会所有集团和阶层利益的情况下,尽快进行和平谈判。
  
  十二、各方对塔吉克斯坦完成和平进程和建立民族和解表示欢迎,支持塔国家领导人旨在解决冲突后重建、进一步振兴经济、发展民主制度和进行经济、社会改革等问题所采取的方针,呼吁国际社会为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的发展给予必要的援助。
  
  十三、各方认为亚洲相互协作和信任措施会议是亚洲大陆上的积极进程,它与亚洲现有的其他组织和机制一道,为在维护地区安全、增进相互信任和发展多边合作方面进行政治对话,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十四、各方将在平等和互利合作原则基础上全面鼓励在五国框架内理顺和发展经贸伙伴关系,包括改善本国投资和贸易环境,为五国其他国家的公民和企业进行正常商业活动、解决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提供有利条件。
  
  各方认为,落实哈萨克斯坦提出的关于举行五国政府首脑会晤的倡议完全符合上述目标,支持五国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建立联合专家小组,认真准备。
  
  各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希望俄罗斯和中亚各国积极参与中国西部地区开发给予支持。
  
  各方认为,有效利用“上海五国”能源潜力,加强区域能源互利合作是确保地区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将使“上海五国”的多边协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十五、各方将鼓励“五国”在文化领域发展合作,包括共同举办各种联欢节、展览会、巡回演出,并认为适时举行“五国”文化部长会晤是适宜的。
  
  十六、各方高度重视本地区环境保护,包括利用水资源,将在这一领域开展双边和多边合作。
  
  十七、各方重视开展五国外交部门之间的合作,认为举行外长年度会晤,审议五国发展各领域的相互协作问题,讨论国际和地区形势并协调共同立场是适宜的。
  
  十八、为加强在研究五国框架内合作问题上的协调基础及可操作性,各方将对各国任命的国家协调员给予一切可能的协助,支持建立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和通过有关旨在提高其工作效率的五国章程文件。
  
  十九、各方重申,五国相互协作不针对其他国家,是开放性的,欢迎其他有关国家在国家间或其他水平上参与五国合作的具体计划和项目。
  
  二十、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努·阿·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阿·阿卡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弗·弗·普京、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埃·沙·拉赫莫诺夫欢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伊·阿·卡里莫夫参加“上海五国”元首杜尚别会晤。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总统 主席
  
  努·纳扎尔巴耶夫 江泽民
  
  (签字) (签字)
  
  吉尔吉斯共和国 俄罗斯联邦
  
  总统 总统
  
  阿·阿卡耶夫 弗·普京
  
  (签字) (签字)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
  
  总统
  
  埃·拉赫莫诺夫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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