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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0-06-22
【实施时间】 2000-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公报

[接上页]

  双方对毒品的生产、销售和贩卖表示关注,强调国际社会有必要参与在世界和地区将其根除的行动。
  
  双方谴责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强调国际社会打击恐怖主义及铲除其根源的必要性,并表示将与国际反恐怖主义行动保持密切联系和合作。
  
  双方强调尊重人权以及在捍卫和发展人权及基本自由方面尊重各国的历史、文化和宗教的必要性。反对利用人权干涉别国内政,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在人权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同时,双方认为,全面、公正地看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公民权利特别是发展权对所有国家来说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双方认为,哈塔米总统对中国的访问是两国关系中的重要事件,将促进两国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在新世纪取得进一步发展。哈塔米总统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代表团的热情款待,邀请江泽民主席在方便的时候访问伊朗,江泽民主席对此邀请表示感谢并愉快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主席                总统
  
  江泽民               塞义德·穆罕默德·哈塔米
  
  
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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