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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0-06-21
【实施时间】 2000-06-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中国和加拿大相互扩大领馆领区的换文


  
加方来文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致意,并谨代表加拿大政府确认,加拿大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本着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友好关系的共同愿望,经过友好协商,就相互扩大领馆领区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加拿大驻重庆领事馆领区从现在的重庆市和四川省扩至贵州省和云南省。
  
  二、加拿大政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领区从现在的阿尔伯塔省和萨斯咯彻温省扩至西北地区。
  
  上述内容,如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复照确认,本照会和外交部的复照即构成加拿大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间的一项协议,并自复照之日起生效。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
  
  二○○○年六月十二日于北京

  
  
中方复文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向加拿大驻华大使馆致意,并谨收到大使馆二○○○年六月十二日第CONS 0061/2000号照会,内容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加拿大驻重庆领事馆领区从现在的重庆市和四川省扩至贵州省和云南省。
  
  二、加拿大政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卡尔加里总领事馆领区从现在的阿尔伯塔省和萨斯咯彻温省扩至西北地区。
  
  上述内容,如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复照确认,本照会和外交部的复照即构成加拿大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间的一项协议,并自复照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同意上述照会内容。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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