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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包劳社办字[2008]118号
【颁布时间】 2008-10-28
【实施时间】 2008-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3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包头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联网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网络链路联通后,携带《包头市医保定点单位网络联接申请表》到包头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中心(包头市网通公司东北楼4层)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对网络设备分配IP地址并进行相关设置;
  
  各定点医疗机构、药店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网络及系统配置单》自行配置本单位主机入网。
  
  五、软件安装程序
  
  (一)统一培训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分两批进行操作人员应用软件系统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统一安装应用软件系统
  
  1、在培训时将软件产品购销合同及售后服务合同发与各定点机构,培训结束后将已签定的合同统一交回商源公司。
  
  2、已签订合同的定点机构尽快将联网建设费用汇入指定帐号,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交商源公司备案。
  
  3、商源公司分批通知已汇款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将所需设备统一送往指定地点,集中安装软件系统。
  
  4、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发放测试卡,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开始三项目录对照及系统基础数据初始化工作。
  
  5、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三项目录对照及系统基础数据初始化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系统试运行。
  
  6、在试运行阶段,新旧系统并行,新系统试运行时不影响旧系统划卡。
  
  8、待医保联网工作具体上线日期确定后,通知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届时统一进行数据转换和系统切换。
  
  附表:
  
  
包头市医保定点单位网络联接申请表

  
  单位名称
  
   
  
  医保定点
  
  审批时间
  
   
  
  医保定点
  
  资格证号
  
   
  
  法人代表
  
   
  
  所有制形式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审核意见
  
  市劳动保障局
  
  年 月日
  
  审核意见
  
  市医保中心
  
  年 月日
  
  网络配置登记
  
  
市信息网络中心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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