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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成住重组办发[2008]32号
【颁布时间】 2008-10-28
【实施时间】 2008-10-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3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重建住房设计建设相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重灾区(市)县灾后城乡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灾后农房建设单位、各相关设计单位:
  
  按照《成都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全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规划设计会战的通知》(成住重领发[2008]1号)和《成都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尽快完成农村住房规划设计的通知》(成住重领发[2008]30号)要求,灾后农村住房重建规划设计会战各参战设计单位已经完成和通过大部分设计方案。为尽快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保证建设进度和设计方案的实施效果,现将农村住房设计建设相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请各重灾区(市)县重建办务必组织各参战设计单位于10月31日全部完成相应点位的方案设计阶段的任务。逾期未完成的,责任自担,并予以全市通报。
  
  二、请各重灾区(市)县重建办务必落实各受灾乡镇或统规统建的建设业主与各参战设计单位于10月31日前按照规划设计会战确定的设计费标准(按建筑面积计每平方米10-12元,或每户800-1400元)签定工程设计合同。承担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单位应具有与建设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设计合同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标准合同(下载网址:http://www.chinaasc.org/)。
  
  三、请各重灾区(市)县重建办务必组织各参战设计单位立即开展各安置点位的施工图设计,各设计单位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建设进度的施工图。
  
  四、为了保证设计方案的实施效果和工程质量,各参战设计单位要将设计工作向施工现场延伸,做好相应设计点位的后期服务工作,对各自设计的重建点位进行指导和技术咨询。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重建点位施工过程中设计后期服务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成都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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