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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绥政办文[2008]8号
【颁布时间】 2008-10-27
【实施时间】 2008-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4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绥化市供热工作协调监察领导小组的通知

北林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城区供热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证我市城区供 热工作的良好秩序,创造和谐稳定的供热环境,市政府决定,成立绥化市城区供热工作协调 监察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常青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刘东志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滨婵市环保监察支队队长
  
  刘启林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
  
  李壮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庆年市物价局副局长
  
  何文艺市低保局局长
  
  张有顺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姜明铖市质监局副局长
  
  鄢有利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柏林市安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处长刘启林同志兼任。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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