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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实施意见 (一)优先发展以现代物流、科技研发、服务外包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 1.现代物流业。一是借鉴香港发展物流业的成功经验,以“服务港澳、服务粤西、服务大西南”为出发点尽快做好我市物流业的规划。二是营造优良的、低成本的、高效率的物流环境。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涉及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空运等的各项收费进行审核,减少、降低收费,同时保证高效率的物流和通关环境。三是大力推进港珠澳大桥、珠海机场国际口岸、高栏港集装箱码头等项目的进程,推动珠港物流业的合作。四是举办珠江西岸物流发展论坛,提高香港物流界对珠海的关注度。积极引进港澳财团合作开发经营珠海航运、物流方面的重大项目。加强仓储业合作,为三地提供保税仓储服务,扩大出口贸易,扩大国际物流。 2.科技研发业。借助香港完善的创新资源和创新机制,谋求与香港共建创新服务平台。一是借助香港作为全球第10大创新中心的作用,加强与生产力促进中心、香港贸发局等机构的联系与合作,推动面向中小企业的科技服务体系,如建立公共研发服务中心、公共检测服务中心等。二是利用香港在科技方面的实力,引进科研型项目,把珠海建设为珠三角西岸的科技中心、产业支援中心。 3.服务外包业。一是针对香港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和动漫业,以建立香港银行珠海后援中心、动漫产业后期制作中心为重点,开展香港服务外包业的招商工作。二是吸引香港的服务外包企业在珠海设立公司。三是利用香港服务外包展会等平台,拓展服务外包业务,吸引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到我市投资。 (二)壮大发展以现代旅游、现代商贸为代表的生活性服务业。 1.现代旅游业。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加快培育多元化旅游产品的开发能力。打造精品旅游大项目,加大度假旅游、会展旅游、商务旅游、文化旅游、浪漫情侣游等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借势港澳,积极打造港珠澳旅游组团,打造内地游客“赴港澳自由行”途经珠海的旅游线路。大力引进国际知名酒店连锁管理集团和国际旅游代理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大型旅游景区、高星级度假酒店、高端综合旅游休闲设施的建设,推动以休闲旅游为重点的高端旅游业健康发展。 2.现代商贸业。一是加强批发零售服务和饮食业的合作。应以珠港澳产业合作为载体,借用港澳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不断提高珠海批发零售服务和饮食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发展连锁经营,引进物流、配送技术,促进我市流通产业现代化并与国际接轨,提升产业的竞争力。二是加强特许经营的合作。此次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五,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增加合作内容的同时,增加“品牌合作”作为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新的合作领域。香港的特许经营体系建设比较健全,我市可以在多方面与之开展合作,如加盟店的发展、培训、督导、品牌维护和人力资源开发,提高加盟店网络的规范化和稳定性,产品研发、差异化定位和业态调整,利用加盟店的网络优势,在自有品牌产品开发、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整合现金流、多品牌发展等方面进行合作和探索。同时还可以引导部分企业增加直营店的数量,为进入资本市场做准备。 (三)培育发展会议展览、金融服务、教育合作等新兴潜力行业。 1.会议展览业。珠海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会展项目,培育本地会展品牌。同时,积极引进投资,尽快完善各种会展设施,争取在市区内修建一个规模大、功能全的会展中心。积极引进港澳知名会展公司和经营人才来我市发展,大力培育会展企业主体,推动大企业集团和个人投资组建会展公司,加快会展领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造就一批熟悉业务知识、具备招展办展经验的专业人才,以适应现代会展业发展的需要。 2.金融服务业。一是制定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设立的优惠政策,吸引香港风险投资资金进入我市,加快我市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创造有利于创业、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环境。二是利用香港是亚洲金融中心之一、我市和内地经济结合度高的优势,以珠江西岸及粤西为服务对象,引进更多的港资银行在我市设立分行。 3.教育合作。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7月29日公布了香港与广东合作措施,主要是批准某些服务开放及便利措施在广东以试点形式先行先试,其中包括将由教育部与广东部门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共同审批粤港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等。我市应发挥北京师范大学与香港浸会大学合办的“联合国际学院”在高等教育合作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香港、澳门先进的高等教育办学机制的引进,推动珠港、珠澳联合办学等。二是积极推动珠港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在教育行政管理、课程与教学管理、学生交流等各个领域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