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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字[2008]220号
【颁布时间】 2008-10-24
【实施时间】 2008-10-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75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巴彦淖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巴彦淖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韦亚力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张旭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永春团市委副书记
  
  委员:宝德其其格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党组书记
  
  陈永明市民委副主任
  
  范虎成市纪检委常委
  
  杨世军市财政局副局长
  
  贺其业勒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许良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槿市人事局副局长
  
  李秀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金龙市民政局副局长
  
  宋铁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国峰市文体局副局长
  
  苑允坪市工商局纪检书记
  
  葛兆光市广电局副局长
  
  陶淑兰市法院副院长
  
  付海燕市检察院副院长
  
  闫晓英市总工会副主席
  
  赵梅芳市妇联副主席
  
  二、其他事项
  
  ㈠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团委,办公室主任由闫永春兼任。
  
  ㈡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委员会自行调整,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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