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09-29
【实施时间】 2006-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94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防科工委关于所属高校“一提三优”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升国防科工委所属高校(以下简称“委属高校”)的办学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国防科技工业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防科技工业教育“十一五”规划》,现就委属高校实施办学水平提升工程、党建创优工程、本科教学优秀工程和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以下简称“一提三优”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面向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要求和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方向,以提升委属高校办学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重点, 抢抓机遇、适度超前、突出重点、全面提升,促进国防科技工业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国防科技工业振兴、国防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夯实基础,重在质量。质量是委属高校的生命线。实施“一提三优”工程要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全面夯实办学基础,切实将委属高校工作重点转到提高办学质量上来。
  
  2.统筹规划,内涵发展。“一提三优”工程中,党建创优工程、本科教学优秀工程和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是基础,提升办学水平是目标,以“一提三优”工程的实施统筹委属高校各方面工作,坚持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实现“十一五”期间国防科技工业高等教育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强化优势,提升水平。国防科技学科专业是委属高校的传统优势,也是委属高校发展的关键。按照“强化优势学科、培育特色学科、扶持新兴学科、发展交叉学科”的思路,强化优势,以点带面,带动学科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4. 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一提三优”工程通过水平评估加强对委属高校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使委属高校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5.目标引领,争创一流。以“一提三优”工程评价方案(见附件)所提目标为引领,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建设,促进委属高校创建一流的学科群、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科研水平,培养出一流的人才,为把学校建设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三、目标和要求
  
  1.本科教学优秀工程。在稳定规模的基础上,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依据,国防科工委不再制定评价方案。2007年底前,委属高校要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达到优秀标准。
  
  2.研究生教育优秀工程。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特别是创新能力的提高,切实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2009年底前,委属高校要通过国防科工委组织的研究生教育工作评估并达到优秀标准。
  
  3.党建创优工程。把握正确办学方向,全面加强委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委属高校党委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促进国防科技工业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2010年底前,委属高校要通过国防科工委组织的党建工作评估并达到优秀标准。
  
  4.办学水平提升工程。大力提升学科专业水平,不断强化特色和优势,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科技平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2010年底前,委属高校要通过国防科工委组织的办学水平提升工程评估并达到优秀标准。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在委属高校实施“一提三优”工程是国防科工委进一步加强委属高校党建、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升委属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对委属高校高等教育事业履行宏观调控职能的重大举措。各高校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一提三优”工程的重要性。要按照部署,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实施“一提三优”工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一提三优”工程抓紧抓好,确保国防科技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加强领导,制度到位。各高校要加强对实施“一提三优”工程的领导,建立“一提三优”工程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是本校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负起责任。要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广泛地开展实施“一提三优”工程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一位师生都充分认识到“一提三优”工程是事关学校发展的大事。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措施、评价措施、激励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一提三优”工程的顺利实施。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