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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8]132号
【颁布时间】 2008-10-23
【实施时间】 2008-10-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95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冬春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四、强化领导,落实措施,强力推进冬春季绿化工作
  
  冬春季绿化是城乡绿化工作的补充和完善,是全市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份。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工作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绿化是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生态要素、第一景观要素”的理念,增强做好冬春季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领导,落实措施,强力推进。
  
  (一)深入宣传发动,再掀绿化造林的新高潮。
  
  各地要结合冬春季造林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墙报等媒介,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植树造林的新举措、新进展、新经验、新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绿化造林意识,充分发动全民参与冬春季绿化,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绿化生态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各项绿化造林工程的顺利实施,再掀全市城乡绿化造林的新高潮。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进行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指导到位、工作到位,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对植树造林工作的领导,大力抓落实、抓检查、抓奖惩、抓问责,做到“心里想着绿化、逢会必讲绿化、下乡定查栽树、检查就到地头”,全力推进冬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的落实。
  
  各级城乡园林绿化暨生态建设工作指挥部要统筹协调冬春季城乡绿化工作,调整充实指挥部人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冬春季绿化造林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要求,把任务真正分解落实到县、到乡、到村、到地块。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制定的冬春季绿化造林工作实施方案请于10月31日前分别报送市城乡园林绿化暨生态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并同时抄送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备案。同时,要继续坚持冬春季城乡绿化信息周报制度,做好冬春季绿化进展统计信息上报工作。
  
  强化组织实施和部门技术指导,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五大工程”按照属地实施原则,由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国土、环保、滇管、农业、林业、水利、交通、园林、建设等部门负责牵头和技术指导。国土部门负责泥石流、滑坡治理区实施竹子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水利、滇管和环保部门负责河道、池塘、水库、滇池等湖泊浅水区、湿地区域实施芦苇、柳树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交通和建设部门负责交通沿线可绿化区域发展经济林果和15条出入口景观绿化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园林和建设部门负责村庄景观绿化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农业和林业部门负责县城、乡镇、村庄视野可及的面山开荒种粮区域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发展经济林果工程的技术指导和工作协调。
  
  (三)严格把关,确保冬春季绿化工程质量。
  
  冬春季绿化造林不能只讲数量、不讲质量,要把质量标准作为绿化造林的主要指标,切实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把关,提高植树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各地要认真组织绿化造林技术人员,深入山头地块进行指导和检查,做到县有专家、乡有检查员、村有指导员,形成覆盖全面的绿化造林技术指导体系,对各地的绿化造林实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的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成果倒逼制度,建立城乡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机制,实行全层督查,层层督查。要严格绿化造林工作奖惩,对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厉问责。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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