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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旅游局
【颁布时间】 2008-10-21
【实施时间】 2008-10-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98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旅游局关于表彰奥运会残奥会服务接待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自北京申奥成功至北京2008奥运会残奥会胜利闭幕,全市旅游企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全力以赴做好奥运会残奥会筹办和服务接待工作,达到了“三高四零三满意”目标,即:接待高标准、服务高水平、运转高效率。星级饭店接待实现零投诉;旅行社实现入境旅游团队零投诉;重点旅游景区实现零投诉;设在奥运村、主新闻中心、国际广播中心的旅游信息中心的旅游接待实现零投诉。外国元首、政要、国际奥组委官员满意;各国运动员、媒体、赞助商满意;外国游客满意。北京市旅游行业以优美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和有力的安全保障,为实现两个奥运同样精彩,达到“三个满意”的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充分展示奥运旅游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激励全市旅游行业广大干部员工更加奋发进取,推动我市旅游产业深入发展,北京市旅游局决定:授予在奥运会残奥会旅游接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北京饭店等130家星级饭店、首都旅游集团公司等12家奥运村管理团队、中国旅行社总社等30家旅行社、故宫博物院等32家旅游景区和东城区等8个区县旅游局服务奥运先进集体奖,授予刘善志等240名同志服务奥运先进个人奖。
  
  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奥运会残奥运会服务接待工作中,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秉承“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的奥运意识,勇于承担中华民族百年圆梦的光荣使命,大力弘扬了为国争光的爱国精神、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勇攀高峰的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齐心协力、积极奉献,把旅游服务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以奉献奥运,服务宾客的实际行动,生动体现了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展示了北京旅游业的风采。全市旅游企业和旅游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认真总结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收获的宝贵经验,弘扬奥运工作中所形成的五种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不断推动产业科学发展,促进旅游和谐繁荣,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为首都旅游业未来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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