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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招聘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 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通知》(三府〔2008〕140号)精神,为做好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08年海南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择优聘用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的法律专业人员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专职法律顾问。 二、招聘名额及服务方式 招聘专职法律顾问6名,聘用人员必须全职在三亚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上班,不得在律师事务所兼职。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法律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中具有法律职业经历十年以上的,可将年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证书或具有律师资格证书; (五)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六)身体健康。 四、聘用专职法律顾问工资标准 (一)专职法律顾问的工资标准要根据任职人员的资格条件、工作难度、责任大小、能力要求,在综合平衡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基础上确定,以吸引高素质法律人才从事法律顾问工作。 (二)法律顾问分五个等级,具体工资标准由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商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提出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各等级工资参考标准如下: 单位:(元/月) 类别 等级 实发工资参考标准 法律顾问 一级 3800 二级 3600 三级 3500 四级 3400 五级 3300 上述工资标准不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金,单位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市财政按规定标准支付。 五、招聘考核办法 (一)成立考核组。由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任组长,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全体兼职法律顾问和现有专职法律顾问为组员。另邀请海口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修江为考核组成员,由郭修江博士负责考核命题设计和评分。市监察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全程派员参与程序监督。 (二)定出拟聘人员名单。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名单,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呈请市人民政府聘任。 (三)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商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每位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并草拟《聘用合同》,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受聘人员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专职法律顾问可按规定晋升顾问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