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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人事局:对农村“两户”家庭中符合招考(录)条件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在参加我市组织的招考(录)中,在总成绩中加10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用人单位招工和劳务输出业务时,优先照顾“两户”家庭,免收中介费。在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同等条件下照顾“两户”及其子女,免收报名费,减免培训费20%。 财政局:要认真落实“四纳入一保障”资金,将免收农村“两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筹部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团市委:在开展“希望工程”贫困生救助和助学金发放及“圆梦行动”中,要将农村“两户”子女优先纳入救助计划。 妇联:要积极组织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在实施“春蕾计划”、“救助贫困母亲”和“巾帼扶贫”项目中,优先照顾农村“两户”家庭,并在按人均落实资金或项目时,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2个子女数对待,农村二女结扎户按照3个子女数对待,按户落实资金或项目时,农村“两户”在户均基础上提高30%。在组织大龄女童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务输出时,优先安排农村“两户”家庭中的女孩。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和评选“科技致富女能手”、“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户”时,要将计划生育作为必备条件。 人口委:要把应当享受惠农政策的计划生育群众,及时提供给各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免收农村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手术费;在对农村“两户”生殖健康和常见病诊治时,免收挂号费和咨询费。镇服务所在环孕情服务中,对参检对象每人每次发放补助费2元。全面启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免费向农村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夫妻投放我市确定的出生缺陷干预的药品。 三、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落实“一票否决”制 要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部门考核机制,将落实计划生育群众的优先优惠政策列入部门工作考核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评、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落实“一票否决”制,确保完成市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任务,确保已经制定出台的优先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计划生育户。要对现有农村政策中对计生家庭优先优惠照顾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直各相关部门每年要将执行情况报市政府,没有落实到位的要坚决落实到位。各单位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要结合实际,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体现对农村计生特别是对农村“两户”家庭的优先优惠照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