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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 1994-05-12
【实施时间】 1995-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0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保障公民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答记者问)

[接上页]

  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赔偿要求应当怎样提出,有义务赔偿的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时怎么办?
  
  答:对这个问题,国家赔偿法基本上是这样规定的;1、赔偿要求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2、行政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要求刑事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时,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时,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规定的,赔偿请求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还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问:如何确定赔偿的标准和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造成公民伤亡的怎么赔?
  
  答:关于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关于赔偿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①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②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对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③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①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②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③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④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⑤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⑥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⑦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此外,国家赔偿法还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有关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问: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国家赔偿法施行前发生的国家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答:国家赔偿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不溯及既往。国家赔偿法施行前发生的国家赔偿问题,仍然依照过去的办法处理。国家赔偿法施行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该法规定的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需要国家赔偿的,适用国家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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