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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文化部
【颁布时间】 2006-09-07
【实施时间】 2006-09-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13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申报2006年度国产音像制品出口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各有关音像出口单位:
  
  为实施中华文化“走出去”工程,促进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工作,财政部、文化部设立了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对出口国产音像制品实行补助或奖励。按照《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2006年度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使用预算,2006国产音像制品出口补助项目已正式启动。现将申报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请各地管理部门通知国产音像制品出口单位及时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单位需填写《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申请单位资质证明文件、项目实施能力证明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版权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三、《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在中国文化市场网(www.ccm.gov.cn)音像电影频道“中国音像制品出口专题”中发布。申请人可直接下载《国产音像制品出口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四、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联系人:韩险峰刘鲁平
  
  电话:010-65551897,65551898
  
  传真:010-65551899
  
  E-mail:hanxianfeng@ccm.gov.cn
  
  特此通知。
  
  
二○○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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