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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08]30号
【颁布时间】 2008-10-10
【实施时间】 2008-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21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志续修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做到“一纳入,五到位”,即把续志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责任制管理,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工作条件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定期检查续志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真正把续志工作作为“官职”、“官责”落到实处,确保全市续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落实经费。要明确机构,配备专职人员,选派热爱续志事业、综合能力强和熟悉本地、本部门情况的人员参与编纂工作。续志经费要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不得挪用,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市志续编工作奠定基础。
  
  (三)实行主编(主笔)负责制
  
  选派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高的同志担任主编(主笔),负责志书的总体设计、组织编写和总纂定稿工作。
  
  (四)实行目标管理,全程指导续志工作
  
  各承编部门(单位)要建立续志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篇目,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市地方志编委会将定期对各地、各部门续志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及时通报全市续志工作情况。
  
  附件:
  
  
四平市志续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喜杰代市长
  
  副组长:杨枫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陈振虎副市长
  
  成员:李纯厚市政府秘书长
  
  陈国军市人大秘书长
  
  刘景奎市政协秘书长
  
  张宝生市地方志编委会主任
  
  王向荣四平军分区参谋长
  
  李云飞市财政局局长
  
  马占清市经委主任
  
  赵金栋市发改委主任
  
  李红月市监察局局长
  
  耿黎明市人事局局长
  
  王宏光市审计局局长
  
  牛立坚市教育局局长
  
  邢忠市建设局局长
  
  贺永森市统计局局长
  
  崔永刚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肖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孙凤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顾秀芳市地方志编委会副主任
  
  王亚晖公主岭市代市长
  
  李有昌梨树县县长
  
  徐远征伊通满族自治县县长
  
  刘化文双辽市市长
  
  王宇铁东区代区长
  
  刘俊玲铁西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编辑部。
  
  主编 陈振虎
  
  责任主编 张宝生
  
  责 任 副 主 编 顾秀芳龙海波金岩
  
  编辑 顾秀芳龙海波金 岩李美英睢涛张桂玲李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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