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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常政办发[2008]90号
【颁布时间】 2008-10-10
【实施时间】 2008-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22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日

  
  
关于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地震局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4号)精神,充分发挥地震群测群防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提高全民的防震减灾意识,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中震发防〔2005〕2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地处长江中下游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分布着众多的大中型企业及重大生命线工程设施,一旦发生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将十分巨大。1974年和1979年,我市溧阳地区先后发生5.5级和6.0级两次地震,给当地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始终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
  
  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是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和社区自救互救体系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专群结合的防震减灾实践证明,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和震后救援与重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减灾实效。
  
  我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还很薄弱,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要求。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各级地震部门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发挥群测群防在防震减灾,尤其是在地震短期和临震预报中的作用。
  
  二、突出重点,建立健全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当前,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要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的建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地震工作;同时,选拔一名责任心强的干部兼任防震减灾助理员,具体负责所辖区域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宏观异常测报指导、地震灾情速报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协助各镇(街道)分管领导行使基层组织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各村(社区)设立防震减灾联络员,由分管治保工作的干部担任,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工作,承担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和社区地震应急指导工作。
  
  (一)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建设。各镇(街道)重点选择至少1个深水井、水产养殖场、畜禽大户、花木基地等场所作为固定的宏观测报点,明确一名责任心强的地震宏观测报员,接受地震部门和防震减灾助理员的指导,构筑全市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络。要逐步开展地震宏观异常的观察与观测,并作一些简单的观测记录,地震宏观测报员发现宏观异常后,要及时调查核实,做到常年跟踪并及时上报地震宏观异常情况。
  
  (二)地震灾情速报网建设。各镇(街道)和村(社区)设立地震灾情速报网点,由防震减灾助理员和联络员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工作,建立起全市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完善地震灾情速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保证震情灾情的快速传递,一旦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通过地震灾情速报网络,迅速查清震源震区、人员伤亡、房屋损坏、经济损失、群众心理及社会反映等问题,及时上报上级地震部门,为各级地震应急指挥机构有效组织抗震救灾提供科学依据。
  
  (三)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建设。各辖市、区政府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各镇(街道)要以文化站、广播站为依托,设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点,构筑全市地震科普宣传网。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由防震减灾助理员以及中小学教师等负责。各地可以通过设立宣传橱窗、墙报,举办科普讲座,组织知识竞赛,利用网络传媒,播放声像资料,组织各种地震应急演练,散发资料和学生课外活动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和国家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群众中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防震减灾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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