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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村镇民居抗震设防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推动抗震设防技术进民居工作,加强村镇民居抗震设防知识宣传教育和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引导村镇居民建设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各辖市、区政府要逐步成立农居工程的服务组织,镇政府应有负责农居工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形成能长期发挥作用的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要把农村抗震防灾管理与村镇规划、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农村民居示范工程,推广经济适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户型结构和功能合理的农村民居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要对农村民居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注重指导农民对现有房屋进行加固,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五)社区地震应急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推动社区地震应急工作,建立社区地震应急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机制,制定本社区地震应急响应方案,组织建立志愿者队伍。指导群众做好地震应急的准备工作,掌握地震灾害自防、自救、互救基本知识,熟知附近的避难场所,开展适当的演练。临震、震后要启动本社区地震应急响应方案,迅速向当地政府报告灾情和紧急救助情况,尽快争取外界的支援,迅速组织群众开展避震疏散、自救、互救和抢险工作,协助发放救援物品,协助维护社区秩序,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加大投入,保障群测群防工作顺利开展 各辖市、区政府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经费渠道,将群测群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增加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投入,确保群测群防各项具体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 四、完善机制,努力开创地震群测群防工作良好局面 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努力开创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切实抓好组织建设。在各辖市、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应部门承担所辖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并及时抓好人员调整、选配工作,确保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到位,以便有效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二)切实抓好措施落实。各级地震部门和负责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要根据《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大纲》和当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建设和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点、通信网络系统。要设立相应的防震减灾宣传培训指导基地,既负责防震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又负责地震群测群防人员的培训和民居抗震设防技术的推广运用。 (三)切实抓好管理工作。各级地震部门和负责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地震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地震群测群防目标管理制度、培训制度和奖励制度,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做好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各级地震部门和负责地震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在年终将地震群测群防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同级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