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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伊州政办发[2008]117号
【颁布时间】 2008-10-08
【实施时间】 2008-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24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伊犁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吸取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接上页]

  三、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全面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结合我区第十四个法定的“119”消防宣传周各项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一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咨询活动,督促单位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和巡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同时制定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从根本上提升单位防御火灾的能力。同时要组织开展“消防青年志愿者”活动,深入社区、学校等单位和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二是工商、市政、交通、旅游、卫生等部门要在商场、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播放消防公益广告;三是文化部门要要求电影公司在每场电影放映前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在文化宫、博物馆等文艺场馆开展消防安全展览活动;四是科协要积极组织科技馆、展览厅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五是公路交通、民航部门要在车站、机场电子屏幕滚动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六是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要为用户发送消防安全知识短信,免费赠送消防安全知识彩铃,切实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州直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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