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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发展军技领域的关系是双边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双方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促进维护地区及全球安全与稳定。中俄军技合作不针对第三国。 7.扩大文化、教育领域的人文交流与联系,这对加深中俄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相互了解具有重要意义。 8.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状况、共同防止跨界污染、合理和节约利用自然资源(包括跨界水资源)方面的合作。 9.加强司法机关的合作,包括共同努力打击跨国犯罪。 五 两国元首认为,由两国社会各界和各年龄层次的代表广泛参与和支持的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的正式运作,标志着为发展中俄人民传统友谊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委员会的活动将巩固中俄伙伴、信任和睦邻的传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俄罗斯联邦 主席 总统 江泽民 鲍·尼·叶利钦 (签字) (签字)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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