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97-11-10
【实施时间】 1997-1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2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俄联合声明(1997)

[接上页]

  6.发展军技领域的关系是双边合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双方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和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促进维护地区及全球安全与稳定。中俄军技合作不针对第三国。
  
  7.扩大文化、教育领域的人文交流与联系,这对加深中俄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相互了解具有重要意义。
  
  8.在保护和改善环境状况、共同防止跨界污染、合理和节约利用自然资源(包括跨界水资源)方面的合作。
  
  9.加强司法机关的合作,包括共同努力打击跨国犯罪。
  
  五
  
  两国元首认为,由两国社会各界和各年龄层次的代表广泛参与和支持的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的正式运作,标志着为发展中俄人民传统友谊迈出了新的重要一步。委员会的活动将巩固中俄伙伴、信任和睦邻的传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俄罗斯联邦
  
  主席             总统
  
  江泽民            鲍·尼·叶利钦
  
  (签字)           (签字)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日于北京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