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五、工作要求 旅责险统保工作是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预防旅游事故发生、提高旅游安全水平、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和经济补偿功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参与统保工作的单位务必从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一)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落实。要结合各区县情况,建立行之有效的推进工作机制,将推进任务、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各旅行社要按照统保要求规范投保,在本次统保招标结果公布之前,暂缓投保2009年度的旅责险。 (二)市旅游行业协会和市保险同业公会要充分听取企业意见,认真做好各项实施工作。要与保险公司积极配合,为行业制定出优质的保险条款和服务方案。要与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一起切实有效地推动统保工作有序进行。 (三)市保监局要监督保险公司规范开展保险业务,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和防灾防损、风险管理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行,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要建立与市旅游委的信息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二○○八年十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