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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广州地区机团单位计划生育达标考核工作的通知》(穗计生发〔2008〕43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请提交本单位2008年度计划生育总结一份。 二、2008年度计划生育统计报表一式三份,由单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审核盖章后上报厅审核,最后由厅汇总统一上报。 三、符合连续三年达标的单位,按穗计生发〔2002〕46号文规定,报送三年达标奖励金审核表一式四份。 四、以上报表连同达标数据软盘及总结请于10月19日前报厅计生办,以便及时汇总、审核后报大塘街道计生办及市计生局审核批复。 专此通知。 二00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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