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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各县要立即制定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各县要抓好试点,在每个极重灾区选择一个极重乡(镇)或村进行帮扶试点,取得经验,推动和指导面上工作。 (五)落实资金,及时兑现。对灾毁耕地的整理复垦和小型地质灾害治理的直补资金,各县应按规定程序、时间,逐级上报申请后争取尽快下达第一批补助资金。对未按规定程序、时间逐级上报备案的,不再下达第二批补助资金。 四、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职责分工 (一)州委农工办负责失地群众帮扶工作总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度。 (二)州国土资源局负责灾毁耕地的整理复垦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管理,土地权属的重建登记确权和清理工作。 (三)州发改委负责失地群众帮扶工作相关项目的规划衔接。 (四)州财政局负责筹集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农户政策确定的资金,保障帮扶工作的经费需求。 (五)州民政局负责因灾损失的补助金、遇难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审核发放和管理。 (六)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受灾农户就业的帮扶政策的落实。 (七)州规划建设局负责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中的规划、选址,科学确定抗震设防标准。 (八)州交通局负责通乡、通村公路的恢复重建。 (九)州水利局负责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中农村水利设施的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 (十)州农业局负责农村承包土地调整; (十一)州林业局负责出台林地补助政策,将不适宜复垦为耕地的林地的部分土地复垦成林地,并享受林地补助政策,制定林业产业扶持、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政策。 (十二)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负责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中转业培训、非农技能培训等工作。 (十三)州监察局负责失地群众安置帮扶政策落实等工作的监管。 (十四)州审计局负责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中的资金审计等工作; (十五)州公安局负责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中的社会治安、农转非等工作。 五、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州政府成立“5·12”汶川地震因灾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具体工作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落实。各县要尽快建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的领导,做好与州直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上报信息和工作动态,形成互动联动的工作格局,促进这项民生工程整体推进。州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指导,搞好协调服务,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政策落实,让受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为加快推进我州灾后恢复重建进程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因灾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灾毁耕地及废弃宅基地整理复垦补助项目农户申请表 3.灾毁耕地及废弃宅基地整理复垦补助项目申请表 4.失地群众返乡安置帮扶小型地质灾害治理申请表 附件1 阿坝州人民政府“5·12”汶川地震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白理成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田晓丹州政府副州长 肖友才州政府副州长 成员:秦开金州委副秘书长、农工办主任 许继平州政府副秘书长 何世明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何文涛州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单木真州财政局局长 泽郎格西 州民政局局长 张海清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福寿州建设规划局局长 王祖全州交通局局长 俄基甲州水利局局长 龙刚州农业局局长 杨宏寿州林业局局长 李学全州扶贫两资以工代赈办主任 雷永发州监察局局长 罗启贵州审计局局长 邓文国州公安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由州国土资源局局长何世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落实一名业务工作联络人员。 附件2 汶川地震灾毁耕地及废弃宅基地整理复垦补助项目农户申请表(表一) 单位:亩 所在村组 户主姓名 承包地面积 申报受损耕地面积 耕地受损程度申请 受损耕地复垦方式申请 申报复垦废弃宅基地面积 废弃宅基地受损程度申请 废弃宅基地复垦方式申请 户主签字 备注 受损较轻面积 受损较重面积 受损严重面积 自行复垦 工程复垦 受损较轻面积 受损较重面积 受损严重面积 自行复垦 工程复垦 填表说明:1.自行整理复垦灾毁耕地受损程度的确定,原则上以农户复垦受灾耕地所需投工个数参考依据。每亩复垦达天验收报告条件需要5-20个工日以下的,可申请为受损较轻;需要20-40个工日的,可申请为受损较重;需要40个工日以上,可申请为受损严重。2.灾毁耕地规模较大,损毁来重、权属或地界均已破坏、无法由农户自行完成、需运用工程措施进行整理复垦的,采用实施整理复垦工程的方式完成整理复垦。自行整理复垦和工程整理复垦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即两类项目不能针对同一地块、同一区域实施。3.因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而废弃的原宅基地的整理复垦,可采用本办法执行,测算方式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