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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8]227号
【颁布时间】 2008-09-28
【实施时间】 2008-09-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31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区食品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市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饮食安全,全力打造安全放心、和谐稳定的食品安全环境。现就我市加强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近期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是一次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影响,教训极为深刻,也再一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第一。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把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
  
  二、齐抓共管,切实加强食品市场整顿工作
  
  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要化挑战为机遇,以三鹿奶粉事件为警醒,下大力气从根本上整顿奶产品行业,举一反三,认真调查研究,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推动银川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在进一步做好乳制品市场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国庆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和其他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监管措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好影响民生的实际问题,维护市场秩序,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继续全力处置三鹿奶粉事件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市各有关部门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继续高度关注,及时应对处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彻底解决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1、开展奶站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奶牛养殖场(户)、挤奶台、收奶站的巡查力度。重点加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防止掺杂使假现象的发生。及时掌握辖区奶产品的销售和收购情况,妥善解决奶农的售奶问题。(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2、落实驻企监督员职责,对生产企业从原料收购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保持24小时监督,确保出厂产品批批检验,批批合格。(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3、继续做好流通环节尤其是农村市场不合格奶制品下架退市工作。密切关注下架食品的处理,切实防止反弹,决不允许下架奶制品再回流到市场。(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4、继续抓好问题奶粉喂养婴幼儿的筛查诊治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免费收治。(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及时报送奶制品整治工作信息。坚持信息统一发布,落实信息日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各县市区相关部门)
  
  (二)着力健全规范长效的监管机制
  
  要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保障全程监控,健全追溯机制,强化企业自检自律。
  
  6、继续加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监测。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落实农残检测,确保农产品安全。加快铸龙工程的实施。积极推进出户入园工程,建立收奶站与企业的链接机制。坚决取缔流动、无证的收奶站,建设方便群众、确保质量安全的收奶站。从饲料等养殖源头解决添加剂、抗生素超标等问题。在严格监管的同时,要注重解决奶农的利益问题,辅之以信用体系建设,把我市奶产业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质监局)
  
  7、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小加工作坊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加工黑窝点。卫生、工商部门及时将已发证照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名册抄送质监部门。质监部门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无证照加工点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加工点名单及时抄送卫生、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做到信息共享,共同监督。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强化企业自检意识和自检能力,坚决杜绝三鹿奶粉类似事件在地产食品中发生。(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深入调研小食品集中加工区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兴庆区)
  
  8、重点加强对小市场、小食品店、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巡查。加大对外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外地不合格食品在我市流通。(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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