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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08]223号
【颁布时间】 2008-09-26
【实施时间】 2008-09-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34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变更原宁夏新瑞长城机床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盘活宁夏新瑞长城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瑞公司)原厂区土地资源,促其加快建设5万吨规模的铸造项目,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宁夏新瑞长城机床有限公司原厂区466亩工业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综合用地,先期由开发区收购该公司原厂区土地、厂房资产。开发区已与新瑞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收购资金总额9793.77万元,其中:2008年需支付6500万元,用于宁夏新瑞长城机床有限公司实施铸造项目建设。
  
  在资产收购过程中,鉴于开发区今年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紧张,同时新瑞公司原厂区内有5家为新瑞公司配套的中小企业仍在租用厂房,不具备搬迁条件。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办理变更原宁夏新瑞长城机床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你局先将宁夏新瑞长城机床有限公司原厂区466亩土地使用权产权变更至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国有公司银川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名下,土地性质变更为商住综合用途。
  
  二、由开发区将土地、厂房等资产抵押银行进行融资,用以解决收购土地、厂房的资金问题,同时推进新瑞公司铸造项目建设。
  
  三、待新瑞公司原厂区的租用企业搬迁后,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办理土地有关事宜。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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