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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规范运行,及时启动工作机制 为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全市各地在2008年9月26日之前,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要求,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和有针对性地组织旅游应急预案演练。市旅游局将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各地旅游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三)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有条件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电话。 (四)各地假日办要将假日值班和旅游投诉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以传真形式报市假日办。 (五)将本地假日旅游协调工作的思路、做法、建议以及贯彻本《通知》的情况报送市假日办。 (市假日办联系电话:0576-88535768,88535663;传真:0576-88535757)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