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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台政办发[2008]96号
【颁布时间】 2008-09-24
【实施时间】 2008-09-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38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规范运行,及时启动工作机制
  
  为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全市各地在2008年9月26日之前,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照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要求,及时启动假日旅游协调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在本地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旅游安全大检查,有重点地和有针对性地组织旅游应急预案演练。市旅游局将于近期组织力量对各地旅游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三)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电话,有条件的重点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向社会公布旅游咨询电话。
  
  (四)各地假日办要将假日值班和旅游投诉电话、值班负责人及联系人员姓名、职务、电话号码,以传真形式报市假日办。
  
  (五)将本地假日旅游协调工作的思路、做法、建议以及贯彻本《通知》的情况报送市假日办。 (市假日办联系电话:0576-88535768,88535663;传真:0576-88535757)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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