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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8]115号
【颁布时间】 2008-09-24
【实施时间】 2008-09-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39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文化经营单位和学校等人群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安全工作,切实解决我市文化经营场所和学校等人群密集场所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市文化行业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不出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文化行业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了经济社会“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体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当前,我市一些文化娱乐场所消防隐患仍然存在,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有待维护,校园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文化行业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
  
  文化行业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消除火灾隐患、强化市场和校园整治、确保文化场所和学校安全为重点,努力实现安全工作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认真搞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继续推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监管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类文化市场业主和学校要按照责任要求,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二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业主)法人负责制、消防隐患报告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用制度保证各项消防措施的落实。三是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重点单位和关键部门要定岗定责,严防死守,确保安全无事故。要组织对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责成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全面排查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网吧和画廊画店等文化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全面掌握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情况,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对无证经营的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依法取缔。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重点监控。对在前期排查中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的重点场所,指派专门执法管理人员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盯防,直至问题或隐患消除。要全面建立和落实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切实做好重点时段和重要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国庆长假将至,教育部门和学校一定要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严格出行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制度。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学校必须组织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水、电、油、气、热、通信、食品及教学体育等重点设施(设备),化学品、剧毒物品、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整改,坚决杜绝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学校集体活动要严格按规定审批。要强化校园出入管理,严格实行进出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加大校园安全巡逻力度。假期留校学生离开校园,一定要实行报告制度。要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禁超载,杜绝农用车搭载学生的现象,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出行安全问题。全市各中小学要禁止D级危房继续用于教学活动,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三、齐抓共管,确保文化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与协调,形成文化行业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一把手抓安全工作的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机关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文化、教育、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搞好安全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宣传攻势作用,宣传发动广大群众群防群治。各级各部门、各文化市场主体和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日程,持续不断地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把安全管理、安全经营、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做到警钟长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团组织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网络和社区,主动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增强预防事故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为有效减少和预防各类文化安全生产和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监察部门要指导文化、教育部门在全市文化教育系统开展一次深入的纠风工作,把安全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检查、监督。督查部门要及时跟进,全程督查,对文化经营场所和学校安全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力、工作不实、执法不严之责,要查明查实,加大问责力度。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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