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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茶产业发展的决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茶产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促进茶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基地为依托、科技为手段、增收为目标,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为核心,以建设标准化茶园、扶持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为重点,健全投入和保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和市场监督体系,大力弘扬茶文化,推进茶产业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生产、系列化加工、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使之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特色的重要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 二、发展茶叶生产,狠抓质量安全 (一)坚持高标准制订发展规划。2008年全市茶叶生产目标任务是:茶园面积81万亩,比增0.88%;茶叶总量6.43万吨,比增8.43%;毛茶总值13.82亿元,比增19.55%;商品茶产值31.51亿元,比增18.06%。各级人民政府要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当地资源优势,按照“优质、高产、生态、安全、高效”的原则,坚持基地生态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高起点、高标准制订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并根据市场变化和生产发展不断修改完善。 (二)强化茶叶质量监管。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政〔2004〕233号《宁德市建立茶叶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茶叶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茶叶主产区的县(市、区)、乡(镇)、村、企业要层层签订茶叶质量安全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推动茶叶质量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同时,要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市、县两级整规办要牵头负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茶叶生产季节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各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研究解决茶叶质量安全问题。卫生部门要加强茶叶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监管,严格茶叶加工企业环境卫生条件、卫生防护、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审查;工商部门要严格审核茶叶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吊销不法企业营业执照;质监部门要严格茶叶市场准入,加强对茶叶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监督,严肃查处掺杂掺假和经营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加大打击销售禁用农药违法行为力度,建立高残农药销售使用档案,从源头上杜绝高毒高残农药的使用;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茶业部门要深入茶区,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普及茶园管理、茶叶无公害生产、病虫害综合防治及科学用药知识,积极引导广大茶农使用低毒低残生物农药,提高茶农安全用药的意识,帮助企业建立必要的质量保证制度,提高茶叶加工的科技水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茶叶注册企业出口产品的把关,加强出口企业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管。 (三)大力实施茶叶“绿色工程”。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茶生产,在现有茶叶绿色食品和有机茶生产的基础上,2008年重点总结推广福安市获得省级无公害产地认定先进经验,在全市抓好绿色食品基地和无公害茶园建设,推广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着力提高全市茶叶卫生质量水平。凡取得绿色食品AA级标志使用权或通过有机认证、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茶叶厂(场),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从茶叶专项中给予每个产品2万元的奖励。 (四)狠抓茶树品种结构调整。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茶叶“3331工程”目标要求,2008年全市计划改造新植茶园4万亩。福安、蕉城、寿宁、周宁四个县(市、区)作为福建乌龙茶原产地,要在品种结构调整上先走一步,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寿宁、周宁等县(市)品改任务较重,要克服困难,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充分利用省茶叶研究所的种质资源优势,进一步调动福安、福鼎广大群众繁育茶树苗木的积极性,确保完成农业部下达福鼎的全国茶树良种繁育中心的国债项目,并通过几年努力在福安市甘棠镇和福鼎点头镇建立两个国家级的茶树良种繁育中心。 (五)积极推广茶叶生产机械化。中央已出台政策对茶叶采摘、修剪和加工机械进行补助,茶业部门要配合农机部门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大力促进茶农和茶叶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茶叶机械,今年重点做好示范片和示范点工作,以点带面,推进茶园机械化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