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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受灾区(市)县卫生局、建设局: 现将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08〕410号)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08年10月15日前在辖区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情况于10月20日前分别上报成都市卫生局和成都市建委。同时,成都市卫生局和成都市建委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 市卫生局执法监督处夏红梅电话:61881936 市建委质安处刘振新电话:86632396 成都市卫生局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