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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成办函[2008]255号
【颁布时间】 2008-09-23
【实施时间】 2008-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39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安置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健全制度,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区(市)县政府要督促各安置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各安置点显眼位置张榜公布制度内容、紧急求助电话等,确保做到家喻户晓。
  
  (二)切实完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关区(市)县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每个安置点安全隐患实施强制改造,完善各项安全举措,确保用煤、用电、用气等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有关区(市)县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督促各安置点通过开展用电用气培训、现场咨询服务、办板(墙)报、发放宣传册、宣传挂图、张贴安全标语等形式,指导各安置点抓好用电、用气和用煤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受灾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组成受灾群众安置点安全管理联合执法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安置点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安置点的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消除一起,不留死角。市安监局要对有关区(市)县安置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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