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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颁布时间】 2008-09-22
【实施时间】 2008-09-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55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国庆节放假及执行冬季作息时间的通知

驻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3号),现将2008年国庆节放假及执行冬季作息时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庆节放假七天。即9月29日至10月5日放假。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请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认真做好值班、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从10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执行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9:30-13:30
  
  下午:15:30-18:30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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