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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前政办明电[2008]48号
【颁布时间】 2008-09-22
【实施时间】 2008-09-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57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前郭县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具体实施时间和任务是:
  
  2008年,摸清底数,确定对象,落实帮扶单位、人员、措施,使每个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都能够得到“爱心儿女”的关怀和帮助。8月份,摸底调查,9月份,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确定关爱和帮扶对象,落实关爱帮扶单位和人员,制定关爱政策和措施。设立每月的12日为“关爱日”,届时关爱帮扶单位要与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深入到关爱帮扶对象家中,了解关爱需求,及时帮助解决具体困难。
  
  2009年,完善巩固关爱措施,探索建立长效帮扶机制,进行中期评估。
  
  2010年,完善长效关爱帮扶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行总结表彰,并转入下一周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前郭县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优惠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韦星副县长
  
  副组长:
  
  连振刚县人武部政委
  
  刘光林武警前郭县中队中队长
  
  华国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员:
  
  王金玲县财政局副局长
  
  潘丽梅县民政局副局长
  
  童勒格县教育局党委纪检组长
  
  任洪丽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苑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显清县农业局副局长
  
  范秀礼县建设局副局长
  
  刘喜林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旺吉乐县科技局副局长
  
  单国本县科协副主席
  
  滕少杰县总工会副主席
  
  窦丽颖县妇联副主席
  
  乌云团县委副书记
  
  郭光中县残联副理事长
  
  李甦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纳入民生工程,纳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规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各项活动。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确定专门科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每半年要把开展活动情况向领导小组做书面汇报,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作。要建立健全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的有关制度,明确目标责任。要为每个特殊家庭建立帮扶档案、帮扶计划,便于沟通联系、检查评估。要把这项活动与绩效考评和评先选优挂钩,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总结经验,科学评估。把开展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纳入人口计生“党政线”考核、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典型,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参与,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把活动开展起来,坚持下去,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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