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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字[2008]185号
【颁布时间】 2008-09-20
【实施时间】 2008-09-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57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为切实抓好我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问题
  
  按照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刘树森(兼),下列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杨春生市委副秘书长
  
  贾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白忠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逸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银德市政府副秘书长
  
  斯庆巴特市卫生局副局长
  
  钢特木尔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李永戈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源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兰英市质监局副调研员
  
  程国秀市农牧业产业办副主任
  
  王瑞临河区政府副区长
  
  樊文杭锦后旗政府副旗长
  
  王玉林磴口县政府副县长
  
  满都拉五原县政府副县长
  
  巴图乌前旗政府副旗长
  
  王肇晟乌中旗政府副旗长
  
  吉日嘎拉乌后旗政府副旗长
  
  香建军市农垦局副局长
  
  办公室下设八个工作组:
  
  ㈠应急综合组。组长:刘景平。负责信息汇总、报送和情况综合,以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卫生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㈡医疗救护组。组长:斯庆巴特。负责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症的医疗救治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有关部门给予配合;
  
  ㈢产品检验组。组长:李兰英。负责乳制品的检测检验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和各旗县区政府、农垦局配合;
  
  ㈣新闻宣传组。组长:杨春生,副组长:贾杰。负责“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中新闻宣传的统筹安排、审核把关等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各新闻媒体配合;
  
  ㈤污染案件调查组。组长:李永戈。负责市奶源污染案件的调查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农牧业局、质监局等部门和各旗县区政府、农垦局配合;
  
  ㈥奶源安全监管组。组长:钢特木尔。负责奶源基地、饲料生产、奶牛小区特别是奶站的监管工作,以及研究奶源规范化管理有关工作,同时落实疫病防治工作。由市农牧业局牵头,发改委和各旗县区政府、农垦局配合;
  
  ㈦市场安全监管组。组长:高源。负责市场安全监管和核查奶站资格并依法处置等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商务局等部门和各旗县区政府、农垦局配合;
  
  ㈧奶业发展协调组。组长:程国秀。负责乳业发展的研究、规划和协调工作。由市农牧业产业办牵头,发改委、奶协以及相关部门配合。
  
  二、关于各旗县区成立专门机构的有关问题
  
  按照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求,各旗县区政府、农垦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机构的相关情况要及时报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日常工作要求
  
  ㈠实行日报告制度。市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区政府、农垦局要于每日16时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天的工作信息。遇有特殊、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报告以书面形式上报,并附电子版。报送内容要简洁、真实、客观。产品检验检测数据、市场销售及召回情况等信息要具体、准确。对于婴幼儿奶粉原料、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要有原因分析,重要事件的信息要有跟踪调查结论。
  
  ㈡实行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部门间业务分工合作的有关事宜。市相关部门和各旗县区、农垦局也要就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定期会商。
  
  ㈢实行联络员制度。市相关部门及各旗县区、农垦局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方面的联络沟通、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员名单要速报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相关部门和各旗县区、农垦局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定联络电话和值班地点,要有一名领导代班。确定的联络电话和值班地点要速报市“三聚氰胺”污染奶粉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㈤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市公安局、工商局要设立污染奶源犯罪线索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布。发现线索要严密追查,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财政支出。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478-8234287
  
  传真:0478-8655649
  
  电子信箱:bzyjb111@126.com
  
  
二OO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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