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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海府[2008]75号
【颁布时间】 2008-09-19
【实施时间】 2008-09-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59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已经2008 年8 月13 日十四届市政府第27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促进未来几年我市现代服务业主要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
  
  (一)抓紧制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制定海口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各重点领域发展专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各区、各部门要根据《意见》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积极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市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服务业发展的产业规划和考核体系,在条件具备时,每年定期公布全市服务业发展水平、结构等主要指标。市旅游局要会同规划局抓紧制定《海口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市规划局要根据各区提出的发展规划,抓紧统一制订和完善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布局规划,进一步明确服务业的功能分区、业态布局,尤其要抓紧制订和修订新海物流园区、美兰航空物流园区、长流创意产业园区、桂林洋农副产品加工区、西海岸会展酒店聚居区、东海岸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口湾-新埠岛亲水休闲区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的布点规划,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落实现代服务业各园区用地。市西海岸管委会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新海物流园区、长流创意产业园区和金沙湾旅游产业区的招商和建设,努力打造我市现代服务业聚集示范区。
  
  (二)尽快研究完善产业政策。市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抓紧细化、完善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市旅游局要会同有关部门
  
  制定并完善奖励航空公司、旅行社的有关政策,加大招徕境内外客源力度;要根据服务业跨度大、领域广的实际,分门别类地调整和完善相关产业政策,认真清理限制产业分工、业务外包等影响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规定,逐步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各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和比较优势,制订并细化本区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突出本地特色,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二、深化服务领域改革
  
  (三)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海口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研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做规定的服务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继续稳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城市供水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企业经营。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外资银行进驻我市。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部门对本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抓紧研究提出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供给的具体措施。
  
  (四)加快推进国有服务企业改革。市国资委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国有服务企业股份制改革和战略性重组,将服务业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领域,鼓励国有服务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股权置换、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重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支持水务集团整合琼山自来水公司,完成城建集团资源整合,组建城投集团,积极推进港航控股的战略重组工作,加快海峡航运、水务等集团公司的资本运营,努力培育新的上市公司,扩大企业融资渠道,放大国有资本,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五)加快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要按规定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转制为企业,由主管部门会同市国资委组织实施转制工作,条件成熟的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市人事劳动保障局会同财政局制定和完善促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配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深化后勤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后勤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分开,实现后勤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创新后勤服务社会化形式,引进竞争机制,逐步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后勤服务市场体系。对后勤服务机构改革后新进入的工作人员,应实行聘用制等新的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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